2009年8月5日 星期三

室外團練總檢討文

以下呢
是我目前想到的事項
算是去年的感想吧 還有想到的規定
要麻煩大家幫我一起改喔拜託大家了,有建議或意見一定一定要跟我說~
我知道規定很多很瑣碎
所以麻煩大家告訴我各位覺得哪些可以不用說大家都會做到的
還有哪些是你覺得沒有必要出現

請大家一定要仔細的看過一次
如果討論之後沒什麼問題就會開始執行
那到時候大家一定要遵守喔!!

可以直接打意見給我
或者當面跟我說都可以  麻煩了


具體細則討論

1. 點名:
  
  每一次的團練若無多做說明,集合時間即代表團練開始時間,也就是說集合時,個人必須做好一切準備工作,「馬上」可以開始團練。
  
  所謂準備工作包含個人的熱嘴、準備好樂器、上完廁所、團練服裝以及當時其他特別規定,並且聚集在該次團練規定的集合位置,不可以在點名點到該組後做其他事情。
  
  點名時則以組別為單位,各組組長必須提前五分鐘掌握組員位置,在指揮點名時迅速回報,聯絡不上照實回答。整團點名必須在三十秒內完成,點名當下無法直接回報則歸為組長的過失。
  
  人到卻未準備好警告,遲到則懲罰。請假另行規定。

2. 請假:

  所有請假必須於團練前三天詢問(病假除外)。以下為「有可能」被同意的請假理由:
父母要求(家裡有事);生病;無法避免的大型考試或比賽;無法更改時段的看診。
  
  請勿以嘴巴痛身體痛為由請假,出席團練是對教練對團隊的尊重,就算沒有樂器,沒辦法吹或沒辦法走,也要坐著跟團練。所有賽前加練嚴禁請假,除非生重病或者家長要求,否則必須到場。
  
  三天內才請假者,就算理由正當,也視為懲罰。無故缺席或未經指揮同意請假者,值週兩週加上懲罰以補償正常出席團練的團員以及教練。

3. 團練:

  團練進行時一律禁止非必要的談話,自行判斷何為非必要,被教練點名或者指揮發現,懲罰一到三份不等。並且不可自行行動,喝水請等休息,急上廁所必須向教練或指揮報備,並且視為未進行準備,警告一份。
  
  無論前面的人是誰,只要有人在前面說話或者示範,請看著對方,絕對禁止做自己的事,就算是跟著對方做動作也是一樣,同樣保持安靜,聽完再練習或者討論,否則警告到懲罰不等。
  
  下指示時,盡速完成,不要拖拖拉拉。一個口令一個動作。
  
  練習圖形時,各種指示跑步完成,少說多做,看到有人犯錯若沒有必要請直接喊出來,不用走過去。注意禮貌與態度,學長更別擺學長架子,有錯被糾正就虛心接受,對學弟也請禮貌;學弟雖然不必樣樣服從學長,也請表現出尊重,認真學習。而修改他人點、或者自行討論點的位置,伏地挺身,這些動作僅在看齊之後才能開始,如果台上的人修圖請停止所有動作,換言之,只有在台上的人看著圖形研究的時候才可以做是適當的討論或修正。請注意,伏地挺身盡快完成,如果已經下指示,則停止動作,休息時再補齊。
  
  另外,練習圖形新增規定,請所有人大聲複誦一次台上的指示,至少必須讓整組都聽到,x張圖,x加x加x,x打x吹。例如:三張圖,八加八加八,打擊打,走不吹。並且在最後加上特殊指示,木管bups銅管照譜、打擊休息等。
  
  團練時,請以團練為重,如果不是特別重大的事情請休息再處理,絕對禁止吵架以及打架,發生後,暫時不論定誰對誰錯,一整個學期的值週組都可以休息了。
  
  練習時,被教練以非技術性理由點名(組)者,例如講話,恍神等,該組警告,被點名者懲罰;一組被點名,整團警告,該組懲罰;整團被點名,懲罰兩倍。
  
  伏地挺身規定若無修正則照舊。


4. 懲罰:
  
  所謂警告為較輕微的懲罰,伏地挺身五十下、操場兩圈、開合跳一百下、六吋三十下等,體能鍛鍊為主。懲罰則為正式罰則,團練結束後或另找時間連續走半個小時基本步伐,可能為側走、後走、DEAD COUNT、FLOAT TURN等,維持半個小時的上樂器姿勢,基本上與室外練習有關。
  
  會有多名記錄員負責在團練結束後,寫下團練時遭處罰的成員,或者其他理由如遲到等,並且將理由以及懲罰內容貼在白板上公佈,完成後指揮或者證人簽名,並且保留在白板上,名字越常出現,處罰內容也會隨之增加。
  
  每日的警告以及懲罰會寫在白板上。
  
  以上敘述之處罰內容均為基礎,若遲到超過五分鐘或情節特別嚴重,處罰內容亦將隨之提高份量。
  白板上每多一張懲罰條,指揮多一次警告。

  很抱歉這次的規定很多,讓大家也很麻煩,只不過我不希望上一屆經歷的事情我們再經歷一次,我不想匆匆忙忙的趕上每一次的比賽或表演,不想每一次的團練戰戰兢兢的怕自己做不好,又怕別人惹到咩學長生氣,不想練習永遠缺點,不想每一次的活動結束總有一種不踏實的感覺……畢竟我們是一個團體,每一個人都很重要,不可能不管其他人,把某些人分開。
  
  所謂的紀律,或許自己兩步就可以到下一張圖的點,有人要跑大半個場地,自己還是得配合其他人一起跑步到點;或許因為某個人走不好,大家都要重來一次;或許出國自己可以玩的很開心,卻要跟大家一起排隊集合;或許站在前面的人真的長得很討厭,明明就是同年紀,大家都是學生,憑什麼要聽他機哩瓜拉講一些說不定他自己都沒做到的事,可是因為那渾蛋是指揮,要表面上裝出一副遵命的樣子。這就是團體,配合別人,為了同伴而妥協,而做出自己平常不需要做,甚至不想去做的事情,神學長也說過,在心理留個位置給別人、在爲了別人而活的過程中成就自己,我想,這是紀律。
  
  其實大家仔細看看,這些都只是以前強調過的事情,沒有什麼新的規定,頂多就是那個複誦指令的規定,但是那也是要讓大家更專心罷了。和大家之前沒有什麼區別,不會帶給大家太大壓力,大家可以想像,如果真的可以每個人都做好這些事情,相信也不會再被學長罵說我們到底是不是建中樂旗隊,可能處罰真的重了一點,希望大家看到我爲了做警告而做的死去活來會平衡一點。
  
  最後要說明的一點是,公私一定要分明,你真的對某個人不滿,有意見,這些沒有人可以限制大家,可是,在公務上,練習上,還是一定要以練習為重,不要露出不耐煩的表現或者與對方起爭執,至少表面上的相處融洽要有吧?我不會要求大家喜歡每個人,那叫鄉愿,希望大家最少最少看起來要很和平,暗地的腹蜚少不了我知道,但那也只是少數幾個人的問題,不應該因此影響到其他人的練習,雖然有人會認為我說的話很虛偽,不過應該不至於連表面功夫都沒有……
  
  我也知道有人很不喜歡班上有這些勾心鬥角、心結糾纏的事情,我只能說這也沒辦法,有人的地方就是會有這種事。我沒辦法幫到什麼忙......說老實話,就算現在沒有,以後大家一定還是會遭遇到這類的事情,不喜歡歸不喜歡,還是要去面對,總會發生到自己身上的。不如趁現在好好想個解決的方法,不必接受,至少可以理解,那麼要置身事外還是要插手就看你的選擇了,就當它是一種學習吧。

2 則留言:

  1. 我想問一下:警告和懲罰的差別。

    警告應該是讓他做一件事情,讓他知道錯誤。
    懲罰應該是真正的「罰」。

    50個伏地不是每個人或是每次都做的出來的,六吋三十個也不是件容易的事。

    我是以我這種體能較差的人的身分說的。

    而且罰的程度並不明確。

    怎麼說三十分鐘的基本步比六吋三十個重?

    我認為應該用同一項目、不同強度,比較符合處罰的程度分級。

    還有警告所要進行的項目是自選嗎?還是由誰來決定?

    大約這樣......。

    但我覺得很完整,學弟進來應該很快就能進入狀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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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我了解你的意思了
    首先呢
    六吋和伏地挺身的警告是可以分次的
    目的是希望讓大家對這件事"有感覺"
    不是完全要累死你而已...
    不過我可以保證三十分鐘基本步伐一定比六吋累三百倍

    不用同一個項目的原因是
    每個人狀況不同
    就像你說的
    體能比較差就鍛鍊體能
    基本步伐差就練基本
    甚至值週等
    因為我認為懲罰也要罰的有意義
    不只要因為懲罰而懲罰

    這些問題的確是我的疏失
    大家可以再討論
    謝謝林賢進 我們需要找時間在想想這些部份到底應該怎麼做比較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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